近期,隆阳法院执行局张警官在办理一起抚养权执行过程中,开动脑经,巧妙化解,最后案子顺利执结,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。
2010年,时年20岁的隆阳区辛街乡女子杨某在重庆打工,与时年42岁的重庆男子卢某恋爱并同居,2012年双方在女方家举行婚礼,2014年生育一子,可能是由于双方年龄差距较大等原因,夫妻二人时常争吵,双方于2017年经隆阳法院调解离婚,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,这时候问题来了,离婚后男方并没有立即将小孩接走,而是继续在女方家生活。2018年5月,卢某到法院申请,要求由自己将小孩带回重庆抚养。
张警官及时将被执行人杨某传至法院,杨某也很无奈说:“我愿意配合法院执行,但小孩现在小,对他家父亲不太熟悉,不愿意和卢某回去重庆,我也没办法,我不能逼迫他走呀。” 卢某说:“我是岁数也大了,现在50岁了,可能以后也不会成家了,我还是想按照调解书把娃娃领走”。经询问,小孩确实表示不愿意和爸爸走…一边是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执行和申请人的拳拳期盼,一边是不懂事的小孩,怎么办呢?
为了保证申请人的权益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,张警官提出解决方案,由卢某到女方家陪伴孩子一个月,期间自己办伙食,主要目的是和孩子增进熟悉程度,如果一个月后孩子愿意和生父回去,就由其带走抚养,如果孩子还是不愿意,卢某自动撤回执行申请,双方欣然接受,结果半个月过去了,毕竟血浓于水,小孩和爸爸熟悉以后愿意和爸爸回重庆生活,案子也就顺利执结了。
本案的成功执结体现了执行过程中的智慧、善意以及有效的交流沟通的重要性。
2010年,时年20岁的隆阳区辛街乡女子杨某在重庆打工,与时年42岁的重庆男子卢某恋爱并同居,2012年双方在女方家举行婚礼,2014年生育一子,可能是由于双方年龄差距较大等原因,夫妻二人时常争吵,双方于2017年经隆阳法院调解离婚,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,这时候问题来了,离婚后男方并没有立即将小孩接走,而是继续在女方家生活。2018年5月,卢某到法院申请,要求由自己将小孩带回重庆抚养。
张警官及时将被执行人杨某传至法院,杨某也很无奈说:“我愿意配合法院执行,但小孩现在小,对他家父亲不太熟悉,不愿意和卢某回去重庆,我也没办法,我不能逼迫他走呀。” 卢某说:“我是岁数也大了,现在50岁了,可能以后也不会成家了,我还是想按照调解书把娃娃领走”。经询问,小孩确实表示不愿意和爸爸走…一边是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执行和申请人的拳拳期盼,一边是不懂事的小孩,怎么办呢?
为了保证申请人的权益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,张警官提出解决方案,由卢某到女方家陪伴孩子一个月,期间自己办伙食,主要目的是和孩子增进熟悉程度,如果一个月后孩子愿意和生父回去,就由其带走抚养,如果孩子还是不愿意,卢某自动撤回执行申请,双方欣然接受,结果半个月过去了,毕竟血浓于水,小孩和爸爸熟悉以后愿意和爸爸回重庆生活,案子也就顺利执结了。
本案的成功执结体现了执行过程中的智慧、善意以及有效的交流沟通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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