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院的审判纪律、司法作风建设,继续完善我院的制度执行保障及内部监控各项机制,按照依法治警、标本兼治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促进全院工作人员严格、公正、廉洁、高效、文明执法,积极营造公平正义、司法为民、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、《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》、《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》、《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条例》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成立审务督察小组,负责对全院各部门及干警在履行职责、行使职权、遵章守纪、工作作风等各个方面进行督察。
组 长:赵加卫 党组书记、院长
副组长:朱安军 党组成员、副院长
杨瑞荣 党组成员、副院长
乐永宏 党组成员、副院长
李 卓 党组成员、派驻纪检组长
李 俊 党组成员、政治处主任
杨 宇 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
成 员:各部门主要负责人。
审务督察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,李卓为办公室主任。工作中将临时抽调各部门廉政监察员。
组 长:赵加卫 党组书记、院长
副组长:朱安军 党组成员、副院长
杨瑞荣 党组成员、副院长
乐永宏 党组成员、副院长
李 卓 党组成员、派驻纪检组长
李 俊 党组成员、政治处主任
杨 宇 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
成 员:各部门主要负责人。
审务督察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,李卓为办公室主任。工作中将临时抽调各部门廉政监察员。
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
2019年4月9日
2019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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